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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毛毛虫

[深度旅行] 7月15日出发去湖南的九寨沟——借母溪溯溪避暑去[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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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们不要把我老家的那山那水糟蹋了啊,我老了还要去那里养老的哦!
借母溪乡有黄书记李书记?我只知道乡书记是谢书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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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毛毛虫 于 2011-7-15 00:07 编辑

线路:
     从长沙出发坐长常高速转G56杭瑞高速(湖南省常吉高速) 沅陵/苦藤铺 出口下--过沅陵县城(375公里)-----县城西行走X004道路20余公里到达明溪口镇----从明溪口镇桥头往右拐走420乡道10余公里来到了袁(元)耳坪村----山路近20里陈家溪村-----借母溪近20里。




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如果你报名参加了这次活动,表明你已认同你的一切行动要完全听从安排, 注意安全,有问题或身体不适及早告知领队。
  2、注意安全,听从领队安排,爱惜宿营装备。
  3、户外活动能充分锻炼个人的意志力和综合能力,提倡团结协作和互助精神,个人的事情必须由自己完成。
  4、保护环境是我们的责任,这一点每个人一定要严格自觉地遵守。.不得随意破坏植被,产生的垃圾自行带走,野营中的垃圾须装入垃圾袋中,以便统一处理。
  5、尊重当地的风俗文化和习惯
  6、如不听从指挥,或者擅自冒险行动、离队,安全自负。
  7、户外活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请报名者慎重。

  注意事项:
  1、参加人员对自己的健康负责,请遵循“安全、自助、环保”的原则,认同AA制,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整个活动中集体观念第一,坚持两人同行原则,任何情况下必须两人结伴同行,服从领队安排,不得单独行走,提高安全意思,不做无谓攀爬。

  免责声明:
本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非盈利性质的户外活动,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者及领队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全力提供救助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及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活动。
  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请购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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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今天起开始正式报名。

联系人:老毛虫QQ1360679139 电话13908450880

本次活动为纯驴友AA制,无任何赢利企图,一切费用公开。

带上一个好心情,一同感受户外风景的美丽,感受山野行走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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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歌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6-29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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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名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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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毛毛虫的活动,要放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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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一直想去。先报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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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请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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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报名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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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度假克,报名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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