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012-6-2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赞助回报6 N p$ O; f" N3 L
对赞助林曦(快乐如风)的社会团体,林曦(快乐如风)将给予相应的回报。回报主要通过在媒体报道林曦(快乐如风)攀登时展示赞助团体的形象,宣传相关产业来实现。同时可帮助拍摄宣传照、宣传片。( P! \) s. Y, |- x. ^! l
具体的合作形式如下。同时,林曦(快乐如风)相信还可能有更理想的合作方式可以由赞助单位或是由我们共同策划。
% F" G. z# ?4 j' r7 T( h1 A1、 在雪山之巅拍摄赞助单位logo照片
: P$ D- T. ~- W2 O2 |9 F! \2、 赞助宣传片:根据赞助单位的需要来协助拍摄以此次系列活动为背景的广告照片和短片
% L8 i& S% m; d- l0 k7 K0 C3、 相关产品的指定使用权:如果我们使用赞助单位提供的产品,可以在登山活动全程出现“某某公司独家指定使用单位”等标识1 z& H( v' @$ H( }% U5 f' [
4、 共建良好的企业文化:在整个活动期间,我们将与赞助企业保良好的联系,还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把极限运动的精神与赞助单位的员工交流以及企业文化结合起来。可以通过座谈,让单位员工体会挑战极限的感受;1 D/ W& F/ g3 v4 ]
5、 独家标记权:队服、帐篷、纪念册等各种宣传品、发行物的独家标记权、在签名布上可印有赞助单位的logo以及口号或祝福语
0 C0 J7 G" A0 p* c# x2 Q6、赞助单位可得到该活动的冠名权
3 q5 y& {: h, [7、邀请参加登山报告会,出席各种仪式及新闻发布会! }& D1 L- u" I8 P! _
8、聘请赞助单位领导为名誉队长, b z. r3 x- D9 ~" _
|
|